智能化建设整体解决方案

《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中子管及中子发生器建设项目》自主验收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家规环评﹝2017﹞4号),现将《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中子管及中子发生器建设项目》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:详见附件。

公示期为: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(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9日)

公示期间,公众如有异议,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;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 宋晓曼 0415-386221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附件1: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
附件2:验收意见

附件3:其他说明的事项


产品介绍

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(1).pdf

2专家意见.doc

3“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”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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